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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更新 3 年前

  • 貴客使用本公司的服務:必需確保符合以下要求:貴客保證印刷品不包含任何未經版權持有人授權的文字、圖像、設計、商標,或任何受版權保護的作品;貴客保證印刷品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權利,包括版權、商標、宣傳、私隠,不會誹謗或詆毀任何第三方,以及已獲得所有必需的授權或權限將第三方的材料加入貴客的作品;貴客保證已獲得所有必需的權限、權利和授權下訂單,並授權本公司印製貴客的作品。

  • 若客戶所提供之印刷品內容涉及或可能涉及誹謗、侵犯私隱、偽冒、抄襲、複製、侵犯知識產權、不雅、淫褻、侵犯任何第三者權利或違反中華民國現行法律之印刷內容等,本公司將保留拒絕印刷之權利。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本公司亦不會就印刷品之內容向使用者或任何第三者承擔任何責任。

  • 貴客承諾,若任何人、集團或機構就(i)貴客違反上述服務條款;或(ii)任何貴客交由本公司印製的產品中的文字、照片、圖像、圖形或其他材料等內容涉及或可能涉及誹謗、侵犯私隱、偽冒、抄襲、複製、侵犯知識產權、不雅、淫褻、侵犯任何第三者權利或違反台灣現行法律的情況,而提出任何形式的訴訟、索賠、通知或採取的任何行動,將彌償本公司及其董事、管理人員和員工所遭受的任何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相關的索賠、損失、成本和費用。

  • 本公司受託印花輸出與製作,瞭解委託人所告知或交付之機密資訊,內含委託人所擁有之機密資料或技術秘密重要智慧財產權之法定權利或期待利益。為保持所知悉或交付資訊之機密性及尊重委託人智慧財產權免被侵害,本司同意並聲明恪遵下列承諾事項:

    第一條:本承諾書所謂「技術秘密」係指與委託人相關並經告知或標示「機密」、 「限」、「密」、或其他同義字之一切商業上,技術上或生產上尚未公 開之秘密,或雖未標小但依委託人規章或一般商業及法律觀念,應視為機密之物品、文件及資料等。

第二條:委託人所交付之機密資訊,包括但不限於書面、圖樣、電腦或磁碟片 檔案、錄音、錄影帶光、碟片或雲端資料檔案等,凡本公司自委託人 取得或知悉或接觸的一切資訊均屬之。但機密資訊應不包括以下的資訊:

  1. 已有書面證據證明委託人所交付或告知資訊為本公司所已知;
  2. 已見於公開發行之刊物或出版品等欠缺機密性質之資訊;經委託人事先書面同意本公司公開或揭露給第三人之資訊。本公司從不須承擔任何保密義務及責任的第三人處合法取得者。


第三條:本公司保證嚴守保密之義務,非經委託人書面同意,絕不以任何方式使其他第三人知悉或持有任何委託人之機密資訊,更不得自行利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人利用委託人之機密資訊或取得任何權利。 ​​本公司違反本服務條款之約定致使委託人的機密資訊被洩露者,本公司負擔一切法律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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